新編《阜陽簡史》(黃山書社,2020年12月第1版),是由阜陽市檔案館,聯合阜陽師范大學歷史文化與旅游學院李良玉教授專家團隊,共同編纂的一本權威性地方史著作,也是完整、準確、真實了解和把握阜陽歷史沿革和政治經濟、社會變革、思想文化等領域發展嬗變和興衰成敗的通俗讀物,具有存史、資政、育人的多重意義。在編寫過程中,該書參考了張寧等著《阜陽通史》、李良玉主編《阜陽文化史》等著作,并有一些新的見解。縱覽全書,使人獲益良多,感到有三個鮮明特色。
一是遵循“越境不書”。我國從古迄今編纂地方史志遵循“越境不書”(也稱不越境書)的通則。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2008年頒布的《地方志書質量規定》指出,修志“以本行政區域為記述范圍,越境不書”。修志若不執行“越境不書”的規則,就會損害和削弱志書的地方性,是為大忌。《阜陽簡史》一書最鮮明的特色,就是恪守了“越境不書”的原則,不旁侵鄰境,不掠鄰之美。譬如,唐代時的潁州與亳州,在行政區劃上各有疆界,在彼此關系上互不領屬,在地位上屬于平級,是為兩家。兩州同屬“河南道”(唐前中期,“道”以“監察區”為主,后為一級行政區劃)監督管轄。
兩州在政治穩定、經濟發展和社會文化繁榮等方面各有特點,相對而言亳州在經濟文化等方面比潁州發達許多。在唐代李吉甫所撰《元和郡縣志》中,亳州位在潁州之前。唐開元中,朝廷將“州”的等級定為:“輔、雄、望、緊、上、中、下”7個等級,亳州(譙郡)屬于“望州”(第三等級),最多時統領8縣,鼎盛時人口達60.8萬;潁州屬于“上州”(第五等級),領4縣,人口鼎盛僅20.3萬。唐時潁州經濟,絲織業土貢為絁、綿,養殖業貢品為糟白魚。唐時全國織物等級分為八等,潁州生產的絹列為第五等(位于中游)。唐時潁州文化,在文學上該書僅記載了唐潁上人張彪,其工于詩歌,又善草書,人稱“張十二山人”。因應舉不第,又遭戰亂,奉母避地隱居河南嵩山,時常與詩人杜甫往來,杜甫作詩《寄張十二山人》贊揚他“靜者心多妙,先生藝絕倫”。潁上舊志新志均有傳略,《全唐詩》錄有其詩。在佛教上,僅記載了唐開元年間潁州建造的規模宏大、遠近聞名的“開元寺”,及寺內的大銅鐘(現藏壽縣博物館)。1974年出土的唐代陀羅尼寫經、印經殘片(現藏阜陽市博物館)。
而遵循“越境不書”,在行政區劃上并不排除對歷史上客觀存在“隸屬”關系的記述。由于不同歷史時期阜陽轄區的范圍不同,《阜陽簡史》對明清時期曾有領屬關系(屬潁州管轄)、屬于本境內的亳縣(亳州)、霍邱縣,則對其所屬起止時間和這一時期的歷史文化等有所涉及。明洪武二年(1369)廢亳州改為亳縣,洪武六年(1373)亳縣改隸屬潁州管轄;明弘治九年(1496)升亳縣為亳州,與潁州同隸屬南京鳳陽府。明時潁州曾管轄亳縣123年。清雍正十三年(1735)潁州升為潁州府,附廓阜陽縣,潁州府轄阜陽、太和、潁上、蒙城、霍邱、亳州等5縣1州。至民國元年(1912)廢府存縣,原潁州府所轄州縣均直屬安徽省。清時潁州府曾管轄亳州177年。明清兩代,潁州(府)曾管轄亳縣(亳州)總計長達300余年。
二是堅持去偽存真。《阜陽簡史》對長期盤踞在阜陽舊志史料、文史文章中的史誤和坊間訛傳進行了勘正。如清康熙《潁州志》以降的阜陽舊志和建國后的阜陽新志,多在沿襲“萬歷二年(1574),知州趙世相筑南城”;“明萬歷二年(1574),潁州知州趙世相決定擴建潁州城,將南、北兩座城墻合二為一,全部改用磚砌,并在城墻四隅各建角樓一座”;“望霍樓(奎星樓),原為明萬歷二年(1574)知州趙世相擴建南城所建敵樓”的史誤說辭。該書(第五章第一節:“兵防與潁州城的營造”)既確認了明萬歷二年(1574)潁州知州趙世相創建“望湖樓”的史實,去除了其他訛誤,又確立了潁州按察分司兵備道僉事孫磐、曾大顯于明正德九年至十一年(1514-1516)接力完成潁州南城土垣磚甃工程的歷史功績。
三是行文要言不繁。阜陽歷史源遠流長,人文薈萃,文化底蘊極為豐厚。要把這幾千年的厚重歷史濃縮為區區30萬字實屬不易,但《阜陽簡史》做得很好。該書在記述歷史沿革、社會經濟和文化藝術諸方面線索明晰、不枝不蔓;記述風起云涌的歷史事件、歷史人物簡煉明了,語言簡約扼要,這些確實是下了一番錘煉工夫,誠為可貴。
當然,也毋庸諱言,書中也難免存有瑕疵或不足,如對有些歷史文化研究成果沒有吸收入書。總之,瑕不掩瑜,新編《阜陽簡史》仍不失為一本全面系統了解阜陽歷史文化的好書,值得人們抽暇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