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潁州(今阜陽市)古西湖境上的“會老堂”,是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歐陽修退居潁州后的私宅(西堂),與歐公的臥室兼書房“六一堂”(東堂)相毗鄰,均在一個院落內。“會老堂”之名,源于歐陽修致仕后在宅內接待老友趙槩的宴集活動場所。
歐陽修與趙概西湖相會
北宋熙寧四年(1071)六月十七日,歐陽修以觀文殿學士、太子少師致仕,寓居潁州西湖“六一堂”。退休前,歐陽修與同在政府的前副相趙槩相約,退休后要相互訪問。趙槩(996-1083),字叔平,謚曰康靖。北宋南京虞城(今河南虞城)人。天圣五年(1072)進士,授開封府推官。嘉祐七年(1062)三月任參知政事。據北宋蔡條《西清詩話》記載:“歐陽永叔與趙叔平同在政府,相得甚歡。
呂公著畫像
熙寧五年(1072)四月,趙槩以七十七歲高齡,踐約自南都(南京,今河南省商丘市)單車來潁州訪問歐陽修。歐陽修為了接待德高望重的老友趙槩到來,遂將自建的私第別院中的西堂(會客室)加以整修,作為接待趙公的場所。這次兩老相會,不僅飲酒賦詩,暢敘友誼,還談論了兩共同喜好的古碑帖收藏鑒賞的話題。趙公在潁州盤桓一個多月才回南京,歐公承諾次年去南京回訪,此事一時傳為佳話。
為紀念這次盛會,歐陽修作《會老堂致語》并七律:“欲知盛集繼荀陳,請看當筵主與賓。金馬玉堂三學士,清風明月兩閑人。紅芳已盡鶯猶囀,青杏初嘗酒正醇。美景難并良會少,乘歡舉白莫辭頻。”歐陽公“金馬玉堂三學士,清風明月兩閑人”詩句,因歐陽修、趙槩、呂公著都曾任過翰林學士,而歐陽修、趙槩均已退休而言。時任潁州知州呂公著(字晦叔,謚正獻)為盡地主之誼,“特置酒于堂,宴二公。”(王辟之《澠水燕談錄》卷四·高逸)呂公著還把他們的會聚宴飲處題名為:“會老堂”。呂公著(1018-1089),字晦叔,別稱呂正獻、呂申公、小呂申公、呂司空等,謚正獻。壽州(今安徽省壽縣)人。
北宋熙寧五年(1072)五月,蘇軾已在杭州任通判任上,作《和歐陽少師會老堂次韻》《題永叔會老堂》《和歐陽少師寄趙少師次韻》《寄汝陰少師》等;蘇轍在陳州亦作《趙少師自南都訪歐陽少師于潁州留西湖久之》,有“公居潁水上,德與潁水清”詩句。他們唱和二公如“德星之聚”,既為一時之盛事,又是永留史冊的君子之交范例。
北宋熙寧年間,呂公著在任潁州太守時,曾攜呂希哲(1036—1114)等諸子在潁州謁拜歐陽修,“文忠不復辭,受之如受子侄之禮”(孫有亮著《北宋呂氏家庭“一門三相”編年錄》黃山書社2020年12月版)。呂希哲知曉父親呂公著(正獻)“宴二公”及題額“會老堂”的來龍去脈,他在《呂氏雜記》(卷下)中對此明確記載:“正獻公守潁時,趙康靖公概自宋(指商丘)訪歐陽公于潁,與公二人會燕于歐陽公第,因名其堂曰‘會老’”。
呂希哲畫像
上述史料講得很清楚,并闡明了三個問題:一是趙概為踐約從開封單騎來潁州訪歐陽修;二是州守呂公著為盡地主之誼在歐公私第宴請二公;三是呂公著有感于二老相會或相會二老,因此揮毫為堂榜名“會老堂”。明正德《潁州志》關于“會老堂”、“西湖書院”有“呂申公(即呂公著)守郡,為作會老堂于西湖書院之旁”;“時呂正獻(即呂公著)守郡,書院旁又建會老堂”的記載。
呂公著畫像
長期以來,人們往往把“會老堂”視為時任知州呂公著為“二老”相會而建的“官方館舍”,并已成流行之論。90年代的《阜陽地區志》《阜陽縣志》等地方志書也均同此說。而造成這一訛誤的主要原因,或是同知劉節在編纂《潁州志》時沿襲了《宋志》《元志》(宋元即纂修有《潁州志》,今佚)的記載,且沒有參閱呂希哲《呂氏雜記》(卷上)。事實上,“會老堂”是歐陽公自建的“私宅”,呂公著僅是為其“題額”而已。
約在元代時,潁州官府在西湖境內的汀島上創建了一座額曰“潁濱星聚”(亦簡稱聚星堂)的建筑,用以紀念趙康靖公與歐陽公“二公”潁水相聚。“潁濱星聚”之名,取意于歐陽修《會老堂致語》:“遂令潁水之濱,復見德星之聚”之句。清道光《阜陽縣志》所附《湖上勝跡圖》(卷首·圖,第73頁),標明額曰“潁濱星聚”的建筑在西湖洲島望佳橋之北,會老堂之南。
2012年5月9日,阜陽在一工地出土元代至正四年(1344)《大元贈僉書樞密院事李公之妻隴西郡太夫人魏氏墓志銘》,即有太夫人魏氏“薨于潁西湖聚星堂之正寢,享年八十有五”字樣。(曹炯《曹炯拓潁州碑刻選》雨梅堂書房2020年9月第1版)明原兵部尚書潁州人張鶴明《西湖松喬祠碑》:“聚星、清漣、雙柳、去思、會老諸堂榭館閣,周匝湖渚間,潁西湖之名遂滿天下。”(明張鶴鳴主修萬歷《潁州志》十九卷·藝文中)清文人計東《潁州重復西湖碑記》:“會老堂、聚星堂、雙柳亭皆在湖旁。”(亓龍、王秋生、胡天生《潁州西湖歷史與文化的研究》2009年6月第1版)上述墓志碑記所述與舊志圖說相互支撐,說明潁州西湖“潁濱星聚”(聚星堂)的存在。
“潁濱星聚”,雖也簡稱“聚星堂”,但不是北宋皇祐元年(1049)歐陽公守潁創建于衙署內的“聚星堂”(二堂)移建于此。衙署內“聚星堂”側重“文星”,而在元代始建的西湖“潁濱星聚”(聚星堂)側重“德星”,二者不可以混為一談。民國二十七年(1938)時,“二堂三間即宋代聚星堂故址”仍存在于北城專員公署(舊州治、縣治)內(見民國《阜陽縣志》卷二·建置志)。潁州衙署內的“聚星堂”更不是在今“北城小學”所在地。有些文史作者不甚了解這一情況,在著述時往往把潁州西湖“潁濱星聚”的匾額摘下來,掛在了潁州城內衙署“聚星堂”(二堂)上;或把潁州衙署“聚星堂”舊址搬到今“北城小學”之地,這顯然是移花接木、張冠李戴,完全與史實不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