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人民調解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妥善處理社會熱點難點糾紛,潁州區結合實際,全面落實專項活動安排。
一是認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活動。堅持普遍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定期排查與專項排查相結合。根據矛盾糾紛不同類型、化解難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和嚴重后果,認真制定方案,及時進行化解,防止矛盾激化。
二是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優化調解員隊伍結構。以開展專項活動為契機, 進一步鞏固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調解組織,充分發揮各級、各類調解委員會作用,推進調解組織向新領域拓展。積極吸納退休干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社會志愿者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結合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把有法律知識、有威望、公道正派、能夠聯系群眾、熱心人民調解事業的有關人員充實到人民調解員隊伍中,不斷改善調解 員隊伍結構。
三是規范人民調解工作。深入推進人民調解組織“六統一”(調委會標牌、印章、人民調解標識、制度、程序、 文書)規范化建設要求落實,保障人民調解的公正、規范和效能,全面提升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水平,不斷提高人民調解社會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