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2月25日下午,潁州區紀委召集部分鄉鎮黨委、政府、紀委、基層站所、村居主要負責同志和區紀委機關有關科室、鄉鎮紀檢監察工作室的負責同志參加會議,就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特別是管好“微官”、用好“微權”、嚴懲“微腐”等方面工作開展聽取與會人員意見。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魏宏偉主持會議。
會議傳達了市紀委有關文件要求,介紹了2016年區紀委在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工作情況;與會人員結合部門職責、“兩個責任”落實等方面,就2017年及今后潁州區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在加強村干部教育管理、完善監管考核體系、強化陽光公開、“三資”監管、財務管理以及村干部的選拔任用、待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意見建議。
會議強調,近年來特別是十八大以來,潁州區圍繞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總要求,先后在基層紀檢監察體制改革、陽光村務常態化建設、勤政廉政模范典型示范和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行動等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
會議要求,2017年和今后一個時期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開展,一是要高度重視,各鄉鎮街道和全區紀檢監察系統要進一步夯實“兩個責任”,強化管黨治黨意識,把抓好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作為應盡之責;二是要及早謀劃,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居(社區)干部監督管理,各地各部門要針對市區巡察發現問題及時研究制定方案,完善工作思路,強化日常管理。三是要狠抓落實,潁州區陽光村務公開、三資管理、村務監督等方面已經形成較為完善的制度,各地各單位要按照制度要求,抓好落實;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特別是鄉鎮紀檢監察工作室要主動作為,把強化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內容,開展經常性檢查督查,確保制度執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