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續整治應享未享、重復享受、違規享受等突出問題,充分運用社會救助大數據信息系統平臺,多舉措開展數據交叉比對、全面走訪排查,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二是持續整治社會救助領域作風問題,全方位深化“一改兩為”,嚴肅糾治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搞形式、走過場,全面提升社會救助工作質效。
三是持續整治社會救助領域腐敗問題,多渠道收集社會救助領域腐敗問題線索,加大查處力度,發現弄虛作假騙取救助資金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繳救助金,違紀違法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四是集中化解社會救助領域信訪事項,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對賬銷號,同時加強情感溝通,積極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通過社會救助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全區累計退出不再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2228戶2495人、特困供養408人;新納入城鄉低保對象292戶455人、特困供養117人;化解信訪事項5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