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根據市司法局《關于開展民法典涉及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潁州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就清理范圍、清理原則、清理主體和工作分工等進行周密安排。
二是認真梳理,全面覆蓋。凡是2020年9月之前的區政府及其辦公室和部門制定的所有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剔除有關人事任免、人員調整、通報、表彰通知(決定)、機密、秘密文件和會議紀要等文件,全部納入清理范圍,實現民法典涉及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全覆蓋。
三是嚴格標準,依法清理。本次規范性文件清理時間跨度大、覆蓋范圍廣、文件數量多、政策法律性強。為保證清理質量,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遵循“誰起草、誰清理”和“誰實施、誰清理”的原則,為準確把握清理標準,附有清理參考指引,分為登記類、管理許可服務類、侵權類、保護配套類等四大類發送給各單位,并限期提出清理意見。經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次意見審查確認,保證了規范性文件清理質量。
經討論、梳理、審核,潁州區現行有效的政府規范性文件共116件,沒有與民法典精神、原則和規定不一致的規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