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前謀劃,制定應急救治保障方案。成立專項救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待遇費用保障組、救治費用保障組,分別負責協調救治醫療機構和醫保經辦機構,及時支付患者費用,及時預付資金減輕醫院墊付壓力等工作。全局上下密切配合、加強聯動,做好工作銜接,形成專項救治保障工作的合力,全力推動疫情防控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見效。
二是化壓力為動力,提高執行能力和效率。對于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區財政給予補助,實施綜合保障。取消異地轉外支付比例調減規定。擴大醫保支付范圍,將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全部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所有臨時新增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不設個人先付比例,不受限定支付標準限制,同時進行信息系統管理維護等工作。
三是積極主動履職,提前撥付醫保基金。疫情期間,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費用實行預付制。2020年1月26日,提前向阜陽市第二人民醫院預撥專項醫保基金100萬元,用于潁州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救治的醫藥費用的報銷工作,以減輕醫療機構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中資金墊付壓力。
四是優化辦事流程,保障群眾醫保待遇享受。開通醫保“綠色通道”,緊急事項“及時辦”,對入院或者結算窗口發現參保患者信息錯誤的,經電話聯系后,醫保窗口工作人員及時給予辦理。常規事項“不見面辦”,凡可通過網絡、微信、電話辦理的醫保業務,均不要求參保人員現場辦理。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凡通過網絡、微信、電話備案成功的,一律按正常轉院辦理,同時取消異地轉外支付比例調減規定。特殊事項“便民辦”,醫療機構可以為慢性病患者臨時開具長處方(最長不超過三個月)。非緊急事項“延期辦”,2019年10月25日(包含)至疫情結束期間出生的新生兒,參保繳費時間延長至疫情結束后三個月。
五是落實降價藥品制度,切實惠及群眾利益。今年,潁州區已落實國家集中采購藥品共57個品種,藥價平均降幅52.5%,最高降幅96%。落實國家、省談判抗癌藥共30個品種,藥價平均降幅48.1%。極大減輕了患者的藥費負擔,有效緩解了患者看病貴等問題。潁州區建立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藥款直接結算機制,大幅提升藥款支付效率,促進醫藥品企業復工復產。目前,醫保經辦機構已與5家配送公司簽訂支付協議,實現預付國采周轉金26.3萬元。
六是克服疫情影響,扎實做好脫貧攻堅工作。持續推進中央通報問題整改、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脫貧攻堅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整改。認真落實“雙包”工作,全面排查,“兩不愁三保障”動態清零,通過多部門聯合,對未參保的2014、2015建檔立卡貧困群眾籌資政策再宣傳、參保繳費再動員。截至目前,已經摸排出的563名未參保貧困人口,其已經全部參加基本醫保。主動服務,及時鑒定慢性病,簡化貧困患者慢性病鑒定發證程序,截至5月份,對住院符合慢性病條件未申請鑒定的29名貧困患者主動電話聯系,將參保居民聯網結算的就診記錄作為鑒定材料,及時進行慢性病鑒定并郵寄發證。真正實現“兩手抓、兩不誤”,做到“雙勝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