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市容市貌管理。全面落實市容秩序精細化管理,加大城市管理巡查執法力度;強化和規范戶外招牌設置安全管理,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戶外招牌督促維修整改,對未經許可和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招牌依法依規處置。
二是強化環境衛生管理。落實環衛設施安全運行管理,健全完善垃圾站(點)安全生產指導,指導環衛作業公司規范作業流程,完善作業人員安全防護措施,設置作業安全標志,加強作業人員教育和技能培訓。
三是強化園林綠化管理。對局屬園林設施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園林設施及時清除,直到整改規范到位。
四是強化車輛安全管理。加強對各類車輛的安全管理,做好日常維修保養檢查,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培訓,嚴查嚴控駕駛員違規駕駛和不文明駕駛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