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潁州森林公安分局值班民警接一位動物保護愛心人士舉報電話稱,在程集鎮張寨集有一個馬戲團正在有老虎、獅子、狗熊等兇猛動物演出活動,圍觀群眾很多,現場有動物都受傷了,還被人用皮鞭驅趕演出,很是可憐,希望森林公安管管。警情即是命令,分局當班領導帶領民警第一時間來到事發地點。
在程集鎮張寨集中心路西搭建一處馬戲團表演封閉舞臺,工作人員在入口處播放超強音樂,吸引招攬趕集群眾入場觀看老虎、獅子刺激表演。民警出示工作證件進入封閉表演場區,發現很多觀眾正圍在展臺“零距離”觀看。在場區后臺發現一只獅子、一只老虎、一只狗熊和一只獼猴,分別裝在鐵籠里。這些動物都是國家重點保護Ⅰ、Ⅱ級野生動物,民警向馬戲團負責人說明來意,讓其提供這些動物的來源證明。 經現場盤查,馬戲團負責人閆某,阜陽臨泉滑集農民,其向民警提供給了這些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復印件和一份過期陸生野生動物運輸證明。這些動物來自河南項城。馴養繁殖上述動物業主為余某某。馬戲團負責人閆某與河南項城余某簽訂租用動物表演協議。2月20日來到張寨集上私自確定演出。
結合盤查了解情況,民警正告馬戲團負責人閆某兩個主要問題,馬戲團表演活動應立即停止。一是表演場地設施不符合猛獸動物表演標準條件,表演動物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設想。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況且群眾舉報還有表演中虐待動物嫌疑;二是這些動物運輸證明過期應配合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馬戲團負責人閆某當即接受民警意見,停止演出。當天下午就拆除了舞臺,閆某主動到分局接受調查處理。
新《野生動物保護法》對利用野生動物進行公眾展示展演活動林業部門應加強監督管理作出明確規定。因馬戲團野生動物表演安全無保障和來源運輸野生動物行為違法,其演出活動被潁州森林公安及時叫停,消除了安全隱患,同時也是貫徹執行新《野生動物保護法》加強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監管的一次有力執法實踐。在此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廣大市民春季各地集市紛紛舉辦各種廟會,一些不正規馬戲團瞅準商機,利用動物四處搭臺演出,千萬不要到沒有安全保障的猛獸表演場所觀看節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