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框架”綜合保障,防范因病致貧返貧,促進共同富裕,潁州區“多舉措”深化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
一是落實分類資助參保,實行動態管理。對符合條件的特困供養、低保、返貧致貧、監測對象等低收入困難人群,落實分類資助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保障低收入困難人群參保率100%。加強部門對接聯動,通過特殊群體數據信息歸集平臺實現工作協同、數據共享。2023年,進行了10次脫貧人口和監測人口的信息調整,自然增加人員444人,自然減少1117人;進行了12次低保、特困人員動態調整,增加低保、特困人員2299人,核減低保、特困人員6037人。
二是實行公平普惠政策,增強大病保險補充保障功能。全面實行公平普惠政策,進一步完善本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和住院待遇政策,鞏固提高基本醫保待遇水平,在縣域內就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對特困供養、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傾斜支付,較普通參保居民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封頂線。
三是加強監測預警、構建防范返貧致貧機制。每月進行數據分析,研判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綜合保障后,個人年度醫療費用負擔超過1.5萬元的特困供養、低保、返貧致貧、監測對象等人員信息,以及個人年度醫療費用負擔超過3萬元的穩定脫貧人口、普通參保群眾信息,及時推送至區鄉村振興、民政等部門,促進精準監測,有效消除致貧返貧風險。2023年累計推送個人年度自付3 萬元以上的脫貧戶 81 人、一般群眾 1418 人;年度自付 1.5 萬元以上的監測戶 44 人。通過鄉鎮、部門核查反饋,104人納入低保,72人實行臨時救助,16戶53人納入監測范圍。
四是全面落實分類救助,落實兜底保障作用。按照“先保險后救助”原則,明確救助費用保障范圍、合理確定救助水平、完善傾斜救助措施、暢通依申請救助渠道。對鄉村振興、民政等部門認定的監測對象和低收入人口救助實行動態管理,對年度內動態新增加的救助對象在身份認定前當年內個人自付的合規醫療費用可依申請追溯給予相應救助。2023年全區累計救助62194人次,金額為3552.82萬元。
五是構建基層經辦服務網絡,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積極開展醫保行風建設,推進落實醫保經辦四級網絡建設,細化醫療救助服務事項清單和經辦管理服務規程,依托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平臺,推進醫療救助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業務“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努力打造“15分鐘醫保服務圈”,構建“區、鄉、村、網格員”四級經辦服務網絡,實現“區有大廳、鄉有窗口、村有柜臺、組有網格員”經辦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