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區城管執法局:
為給瓜農銷售西瓜、城區居民購買西瓜提供便利,做好城市管理服務的“最后一公里”,積極引導瓜農規范經營,加強對臨時西瓜銷售攤點秩序的監管,結合疫情防控現狀,根據區城管執法局上報的臨時西瓜銷售攤點,依據《阜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同意在潁州城區設置臨時西瓜銷售點15處(見附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設置時間
6月1日至9月30日。
二、注意事項
(一)所有進城瓜農需到指定的臨時西瓜銷售攤點內經營,不得隨意更換銷售地點;不得經營西瓜以外的水果、商品;嚴禁在城市主次干道及其兩側、游園、廣場及公共場所等非定點區域從事西瓜經營。
(二)臨時銷售攤點設置嚴禁占用城市快慢車道、主要道路;道路交叉口15米之內嚴禁設置;超市、農貿市場、學校、景區周邊200米范圍內及水果店門口不得設置;設置的臨時銷售點不得影響市容、交通、干擾周邊居民生活。
(三)瓜農不得將西瓜堆放在地上;不得損壞公共設施;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噪聲擾民;不得在周邊從事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區城管執法局根據攤位數量合理設置垃圾收集容器,瓜農需及時將果皮收集到垃圾收集容器中,不得隨地亂扔;瓜農要自覺維護攤位周邊秩序和環境衛生。
(四)為防疫需要,銷售攤位之間留有合理的間距,瓜農佩戴口罩經營。
(五)瓜農應文明誠信經營,服從執法人員的管理。在保證安全有序的前提下,提倡瓜農進入小區、長期閑置施工場地和農貿市場內經營。
三、申請方式
臨時西瓜銷售攤點是為方便瓜農自產自銷的便民服務措施,欲申請攤位的瓜農應持身份證明等材料到銷售點所在街道辦事處城管中隊(服務中心)進行備案登記,城管中隊核實后對臨時銷售攤點進行合理分配,臨時銷售攤點申請人較多的宜采取搖號或者調劑到周邊銷售攤點的方式進行分配。
申請材料包括申請書、身份證明。材料審核通過后申請人需簽訂經營承諾書,現場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并統一配發遮陽棚(聯系方式見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設置臨時西瓜銷售攤點是打造服務型城管的重要舉措。區城管執法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既要保證售瓜的需要,又不能影響正常城市秩序。
(二)區城管執法局要在主要進出市口設置瓜農進城城管服務站,為瓜農提供臨時西瓜銷售點位置圖、服務卡、銷售西瓜注意事項、用水、維修車輛路線圖等服務,積極引導瓜農到指定經營場地售瓜。
(三)區城管執法局統一配發遮陽棚并免費提供給經營戶使用,在本轄區內統一使用同種顏色,規定統一的經營時間,并不得發布商業廣告。帳篷頂篷正面要有臨時銷售攤點的編號。
(四)臨時銷售攤點經營者若出現違反經營承諾的情形,將依照《阜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取締,納入失信人名單,并不得申請明年臨時西瓜銷售攤點。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臨時西瓜銷售攤點收取占道費和衛生費。城區街道辦事處在設置時間結束后要立即清理相關設施,恢復場地。
附件:潁州區2022年臨時西瓜銷售攤點
阜陽市潁州區城鄉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5月27日
潁州區2022年臨時西瓜銷售攤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