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安全生產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思想深邃、內涵豐富,系統回答了如何認識安全生產工作、如何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等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是安全生產經驗教訓的科學總結,是我們開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在寧波舟山港,總書記指示:港口是基礎性、樞紐性設施,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寧波舟山港在共建“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硬核”力量。要堅持一流標準,把港口建設好、管理好,努力打造世界一流強港,為國家發展作出更大貢獻。在杭州城市大腦,總書記指示:讓城市更聰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廣闊。各地城市管理者、科研人員和大數據等行業從業者紛紛表示,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為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習近平在浙江考察)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作出的重要指示(部分摘要):
生命重于泰山。各級黨委和政府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樹牢安全發展理念,絕不能只重發展不顧安全,更不能將其視作無關痛癢的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針對安全生產事故主要特點和突出問題,層層壓實責任,狠抓整改落實,強化風險防控,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2020年4月10日,對安全生產作出重要指示強調)
全國正在復工復產,要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分區分類加強安全監管執法,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牢牢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020年4月10日,對安全生產作出重要指示強調)
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在統籌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同時,抓實安全風險防范各項工作,堅決克服麻痹思想,深入排查火災、泥石流、安全生產等各類隱患,壓實各方責任,堅決遏制事故災難多發勢頭,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2020年3月31日,對四川西昌市經久鄉森林火災作出重要指示)
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組織各方力量開展防控,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2020年1月19日,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
抓緊研究制定應急管理、自然災害防治、應急救援組織、國家消防救援人員、危險化學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2019年11月29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深刻吸取教訓,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2019年3月22日,對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實行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牢固樹立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的紅線意識,明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主要安全生產職責,綜合運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勵懲戒等措施,強化地方各級黨政領導干部“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2018年1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
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2017年10月18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要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提高社會治理整體水平,注意從源頭上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要加強交通運輸、消防、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2017年2月17日,在全國安全工作座談會的講話)
要加強交通運輸、消防、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2017年2月17日,在全國安全工作座談會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