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州財監〔2018〕149號
潁州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小金庫”
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進一步加強“小金庫”防治工作方案》(皖財明電〔2018〕10號)和阜陽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小金庫”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我局制訂了《潁州區進一步加強“小金庫”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阜陽市潁州區財政局
2018年10月17日
潁州區進一步加強“小金庫”
防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構建“小金庫”防治長效機制的意見》(皖辦發〔2016〕60號),進一步鞏固深化“小金庫”專項整治成果,著力解決“小金庫”防治難點問題,根據安徽省財政廳《進一步加強“小金庫”防治工作方案》(皖財明電〔2018〕10號)和阜陽市財政局《阜陽市全面構建“小金庫”防治長效機制實施辦法》(財監〔2018〕43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小金庫”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財監〔2018〕560號)精神,現就我區進一步加強“小金庫”防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嚴格政策界定
根據《關于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中紀發〔2009〕7號)等文件規定,“小金庫”是指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包括:
1.以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獲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2.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3.以會議費、印刷費、勞務費、培訓費、評審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4.以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
5.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
6.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7.上下級單位之間或關聯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8.通過其他違法違規方式設立“小金庫”。
二、全面開展“回頭看”
各級各部門要在2016年“小金庫”專項整治活動基礎上,全面組織開展“回頭看”工作,按照范圍全覆蓋、層級要到底、內容無遺漏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全面排查、督導抽查和全面評估工作。
(一)全面排查
各級各部門要認真組織排查工作。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實際,在開展本級排查的同時,安排好對村(社區)級“小金庫”治理排查工作。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全面排查工作負總責。要全面排查本級及所屬單位是否存在“小金庫”問題,重點是易發多發領域和所屬基層單位,對發現的“小金庫”問題立行立改,嚴肅查處。要認真填報《“小金庫”防治工作承諾書》(附件1)、《全面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2),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并在單位公示后,逐級匯總上報。
(二)督導抽查
在全面排查基礎上,財政部門牽頭開展督導抽查,對有舉報線索的、“零報告”的、易發多發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隨機督導抽查。對督導抽查中發現的組織領導不到位、全面排查不到位、整改落實不到位,以及瞞報漏報“小金庫”等問題,要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三)全面評估
各級各部門要從思想認識、政策宣傳、監督檢查、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和執紀問責等方面,全面查擺“小金庫”防治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進一步加強“小金庫”防治長效機制建設的意見建議,并認真填報《2016年專項整治以來發現和查處“小金庫”情況表》(附件3)。
各鄉鎮街道、區直各主管部門負責匯總整理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回頭看”工作總結材料,連同部門承諾書(附件1)和統計表(附件2、3)一并于10月31日前報送區財政局對口業務股室。區財政局負責匯總整理我區各級各部門的“回頭看”工作總結材料和統計表(附件2、3),經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審簽后,于11月5日前報送市財政局。
三、強化常態化監管
全面聚焦“小金庫”發現難、問責不到位和監管制度不落實等難點,不斷強化行政監督、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通過采取報告通報、監督檢查、承諾公示和預算公開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和落實常態化監管體系。
(一)加強日常監督檢查
各部門每年要組織開展本級及所屬單位“小金庫”自查工作。同時,要強化對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小金庫”檢查工作。
財政部門要暢通舉報渠道,常年設立“小金庫”舉報電話、舉報信箱(電子信箱),接受群眾舉報。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小金庫”專項檢查,既要做好對本級各部門的檢查,還要下查一級,重點對有舉報線索的、“零報告”的、易發多發的地區和單位進行督導抽查。同時,堅持將“小金庫”問題作為預決算公開檢查和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等日常財政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
(二)建立定期報告制度
各部門要及時向財政部門報告本單位發現和查處的“小金庫”情況,包括單位自查、巡視(巡察)、紀委(監委)執紀審查、財政和審計監督檢查等發現和查處的“小金庫”問題。
財政部門對發現的“小金庫”問題,要嚴肅查處。對需要移交的,提出初步處理意見,涉及人員組織處理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移送組織人事部門;涉及黨紀政紀處分的,移送紀委(監委)機關。
(三)持續推進預算公開
持續深入推進部門預決算公開,進一步細化預決算公開的內容,除法定涉密信息外,部門預決算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公開到支出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各單位每年定期要向職工公開資產購置(出租、處置)、會議培訓等經濟業務事項。同時,向職工公開非稅收入、會議費、勞務費、接待費、印刷費和采購支出等具體的財務收支情況。
(四)堅持年度承諾公示
各級各部門及所屬單位每年要對“小金庫”情況作出公開承諾,填寫《“小金庫”防治工作承諾書》(附件1),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并在單位公示后,所屬單位于每年1月20日前報主管部門備案,各主管部門將本部門承諾書于1月31日前報財政部門備案。
四、嚴格責任落實
做好“小金庫”防治工作,是增強“四個意識”、強化“兩個責任”、執行“六項紀律”和推進“三查三問”活動開展的重要舉措,要堅持責任落實常態化、制度化,并通過嚴格執紀問責強化責任落實。
(一)抓住“關鍵少數”
各部門各單位承擔“小金庫”防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小金庫”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小金庫”防治工作負總責。今后凡在“小金庫”日常監督檢查、巡視(巡察)、紀委(監委)執紀審查、財政和審計監督檢查中發現“小金庫”問題的,要嚴格問責。
設立“小金庫”的單位,不論金額大小,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紀依規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按照組織程序先予免職,再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二)納入“三查三問”范圍
各級各部門要將“小金庫”防治工作納入“三查三問”范圍,把“小金庫”自查、檢查、處理問責等情況列入“三查三問”清單,按季度逐級上報。
(三)嚴格追責問責
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對發現的“小金庫”問題,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凡發現對“小金庫”問題不報告、不處理、不問責的,按照黨紀政紀嚴肅問責。
財政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管責任,對發現的“小金庫”問題,要依規依紀處理到位,凡發現對“小金庫”問題不報告、不處理、不移交的,要嚴肅追責。
在“小金庫”防治工作中,對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對抗檢查、拒不糾正、銷毀證據、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要及時移送有關部門查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查實的“小金庫”問題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曝光。
聯系電話:2606070 2606076
附件:1.“小金庫”防治工作承諾書
2.“小金庫”全面排查情況統計表
3. 2016年專項整治以來發現和查處“小金庫”情況表
附件1
“小金庫”防治工作承諾書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構建“小金庫”防治長效機制的意見》(皖辦發〔2016〕60號),進一步鞏固深化“小金庫”專項整治成果,切實解決“小金庫”防治難點問題,本單位按照要求開展了“小金庫”自查工作。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嚴格按照要求,全面開展了本單位“小金庫”自查工作。
二、經過全面排查,本單位已無任何形式的“小金庫”存在。
三、本單位保證今后不設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本人對上述承諾事項負責。
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
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安徽省“小金庫”防治工作舉報電話 0551-68150130、電子郵箱ahxjkjb@163.com。
阜陽市“小金庫”防治工作舉報電話 2266192、電子郵箱xiaojinkufy@163.com。
潁州區“小金庫”防治工作舉報電話 2606070 2606076,電子郵箱fyyzczj@163.com。(公示時此內容不得刪除)
附件2
“小金庫”全面排查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公章): 單位:萬元、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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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
項目 |
金額 |
個數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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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全面排查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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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單位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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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現存在“小金庫”單位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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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發現“小金庫”及糾正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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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發現“小金庫”個數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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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糾正處理“小金庫”個數及糾正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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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截至填報日“小金庫”資金來源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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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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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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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專項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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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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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罰沒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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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國有資本經營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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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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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產處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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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產出租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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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經營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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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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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捐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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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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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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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截至填報日“小金庫”資金支出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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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彌補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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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購建資產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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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放獎金、津補貼、福利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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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接待宴請、公款旅游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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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禮品禮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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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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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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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截至填報日“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資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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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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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銀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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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價證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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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固定資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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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股權和債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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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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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發現“小金庫”整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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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附件3
2016年專項整治以來發現和查處“小金庫”情況表
填報單位(公章): 單位:萬元、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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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層級 |
“小金庫”設立時間 |
“小金庫”查處時間 |
“小金庫”涉及金額 |
發現形式 |
資金處理情況 |
處理處分情況 |
是否公開曝光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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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自查發現 |
重點檢查發現 |
紀委(監委)執紀審查發現 |
巡視(察)發現 |
財政和審計監督發現 |
其他 |
合計 |
已上繳財政金額 |
已補繳稅款金額 |
已追回違規支出金額 |
已退還單位金額、已納入單位賬內核算金額 |
合計 |
行政處分人數 |
黨紀處分人數 |
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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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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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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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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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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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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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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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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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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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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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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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注:1.此表由各部門填寫,財政部門負責收集匯總;
2.填寫內容為自2016年4月開展專項整治以來發現的“小金庫”問題,逐個填列;
3.單位性質按照行政、事業、國有企業、社團、其他填列;
4.單位層級,按照最高層級作為一級預算單位,以此類推;
5.涉及人員處理處分情況,請在備注欄(或另附紙)詳細描述。
阜陽市潁州區財政局辦公室 2018年10月1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