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督查小組,親自檢查、協助解決困難和問題。不定期召開督查例會,聽取和分析文明創建情況,查找創建工作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下步的整改意見。
二是聚焦問題抓整改。強化督查責任,明確督查重點,做到發現隱患不放過,群眾舉報不放過,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落實事項不達標準不放過。
三是強化紀律保障。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對督查暗訪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分類梳理,責成相關部門整改落實,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對整改落實不到位而影響文明創建的個人進行提醒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