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學制定關停方案。在制定禁養區關停方案時,統籌考慮關停范圍、補償標準和方式等因素,深入開展走訪調研、精準摸排,科學制定關停方案。今年以來,累計走訪養殖戶400余家,并進行廣泛動員,營造了良好的關停搬遷氛圍。
二是分類采取關停措施。采取“因地制宜、分類治理”的原則,采取停養、搬遷、轉產或拆除等方式,強力推進禁養區養殖場(專業戶)關閉或搬遷工作。對于養殖場設施設備,通過政府招標第三方評估給予100%補償,保障補償到位、公開透明。同時,為調動養殖戶積極性,對于7月底前關閉或搬遷的養殖場(戶),再給予30%的應急補貼,截至目前已關閉、搬遷養殖場387家。
三是保障資源循環利用。在養殖場關閉或搬遷過程中,只對養殖場設施設備搬遷,不一律要求拆除養殖場畜舍,積極引導、鼓勵養殖企業盡可能充分利用現有畜舍,進行轉型經營,促進資源循環利用,既避免資源浪費,又減少財政補償支出。目前,王店鎮兩個養豬場,準備利用搬遷后的空閑養殖場從事蘑菇種植。